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8月16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为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该局起草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强调了高层管理人员对于合规管理的责任,确保合规成为机构文化的组成部分。
建立三道防线合规管理框架
建立合规管理框架是金融机构确保内控有效性的关键做法之一。《征求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效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形成合规管理合力。
金融机构的各业务及职能部门、下属各机构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承担合规的主体责任,应当主动进行日常合规管控,负责本条线本领域合规规范的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实,积极配合合规管理部门的工作。
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职责,承担合规的管理责任,应当向机构各部门和下属各机构的经营管理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和下属各机构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职责,承担合规的监督责任,应当对机构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并与合规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
分析人士表示,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结构化的风险管理方法,从日常操作层面到审计部门,三道防线覆盖了合规风险的不同方面,有助于全面管理风险。随着合规管理实践的发展,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三道防线的职责和工作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
建立三道防线有助于确保所有相关方都参与到合规管理过程中,从而降低违规风险,《征求意见稿》也提到了合规工作考核制度的重要性,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合规工作考核制度,将内设部门、下属各机构合规管理质效纳入考核,并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对下属各机构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合规考核垂直管理机制。
鼓励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
除了制度层面,《征求意见稿》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据了解,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合规官,也可以由金融机构负责人、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兼任。
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不得负责管理金融机构的前台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内部审计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金融机构行长或者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行长或者总经理兼任合规官的除外。
在工作职责层面,《征求意见稿》表示,首席合规官对本机构及其员工的合规管理负专门领导责任,应当坚持专业、专注的工作原则,对本机构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履行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并监督合规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组织推动合规规范在机构内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实;组织推动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合规审查、合规检查与评价、重大合规事件处理、合规报告、合规考核、问题整改及队伍建设等,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有序运转等合规管理职责。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研究员周茂华指出,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的制定将加快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完善合规经营体系,有助于夯实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基础,让机构更好应对复杂经营环境,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有助于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市场声誉。同时,金融机构厚植合规经营文化,有助于改善金融生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倒逼企业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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